时间 | 阶段 | 内容及要求 | 负责人 |
10月28日前 | 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说明会 及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会 | (1)就2019年度职称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安排; (2)介绍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流程,对各阶段工作内容及要求说明,并针对中级、副高级评审材料申报中的细节问题进行讲解。 | 组织人事处 |
10月28日-11月4日 | (1)个人申报材料的准备; (2)申报副高及以上职务人员同行专家学术水平鉴定材料上报。 | (1)申报人根据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和系列,下载相应表格,填写和准备申报材料。 (2)申报副高及以上职务的人员于规定截止时间前,提交本人公开发表的本专业论文或论著原件两篇(本)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(如合著的须对方出具合著证明),以便组织人事处及时送同行专家进行学术水平鉴定。 | 申报人 |
11月4日-11月14日 | 提交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到组织人事处初审。 | 申报人员于规定截止时间前向组织人事处提交申报材料,进行资格初审。(包含个人论文、著作、科研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;教务处盖章确认的“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工经作情况表”) 逾期组织人事处将不予受理本年度的职称申报。 | 申报人 |
11月15日-11月21日 | 院(校)和党(总)支部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表现审查 | 院(校)和党(总)支部组织听取申报人的述职报告,审核其思想政治表现、师德师风表现、工作表现情况等,填写完成《教育教学质量与师德师风评价表》和《职称申报表》中 “院系全面审查意见”。 | 系(部)负责人、系(部)党(总)支部书记 |
11月18日-11月21日 | 各系部将审查通过的申报材料报组织人事处 | 规定截止时间前,各系部将经本系部(含党(总)支部)审查通过的申报材料报组织人事处。 | 各系(部)负责人 |
11月22日-11月28日 | 申报人师德师风考核结论、个人业绩贡献公示 | 组织人事处将申报人的教育教学质量与师德师风考核结论、个人业绩贡献等情况进行公示(七天) | 组织人事处 |
11月29日-12月5日 | 党委政审 | 公司党委对申报人进行审查,填写“校(院)党委政审意见”。 | 党委办公室 |
12月6日 | 组织人事处将政审合格的申报材料交学科评议组 | 组织人事处将政审合格的申报材料交学科评议组 | 组织人事处 |
12月9日-12月13日 | 学科评议组评议 | 各学科评议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。12月16日下班前将评议后的材料反馈至组织人事处。 | 各学科评议组组长 |
12月16日-12月19日 | 整理学科组评审材料 | 组织人事处整理、完善各学科组评审的申报材料,组织准备公司评审会。 | 组织人事处 |
12月20日-12月27日 | 公司评委会评审 | 公司召开评委会会议,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评审。 | 评审委员会、组织人事处 |
12月28日-2020年1月3日 | 整理公司评委会评审材料,公示评审结果 | 组织人事处整理、完善公司评委会评审的申报材料,并将评审结果面向全院公示(七天) | 组织人事处 |
2020年1月5日 | 四川省教育厅备案 | 组织人事处按照教育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规定和要求,准时上报教师系列评审材料。 | 组织人事处 |